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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聘招聘行为管理规范

一、前言

感谢您使用理聘!为打造一个严肃、纯净的招聘求职信息服务平台,向您和求职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就理聘平台上的招聘行为制定《理聘招聘行为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与《理聘用户协议》共同构成您与“杭州青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理聘”)合作的法律文件。请您在使用服务前,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规范,您使用我们服务的行为,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规范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理聘对本规范拥有最终解释权。

理聘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及产品需求更新本规范,并在平台内予以公布,新的规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请您定期访问并查看最新规范。如您在规范更新后继续使用理聘的服务,即表示您接受更新后的规范。

二、招聘单位信息发布规则

您应当确保填写的招聘单位相关信息合法、真实、准确,您发布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不得含有任何违法、政治敏感、不符合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

在您填写或修改已有的招聘单位相关信息时,应当遵守的具体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1.招聘单位名称、品牌名称、LOGO应当真实有效;品牌名称、LOGO应当与该招聘单位主体具有一致性,或该招聘单位对其享有使用权;

2.品牌名称不得与其他知名品牌名称相同或近似;

3.招聘单位LOGO应当与招聘单位经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LOGO一致,且不与其他招聘单位或品牌使用在先的LOGO相同或近似;

4.招聘单位经营地址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生变化应当及时更新;

5.招聘单位网址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生变化应当及时更新;

6.在招聘单位介绍主页上,不得上传与招聘单位无关的图片或涉及联系方式的内容;

7.招聘单位介绍的文字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求职者理解,不得发布与招聘单位介绍无关的文字内容;

8.招聘单位介绍中包含的经营内容应当与招聘单位的经营范围存在一致性;

9.产品介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将他人产品或产品介绍挪为己用,相关产品应符合招聘单位的经营范围要求;

10.提供的高管或个人图片应当真实可辨,不得将他人的照片或无关的图片作为高管照片或个人照片;

11.您发布的信息中不得包含任何其他个人的隐私信息或其他招聘单位或个人的商业信息。

三、信息违规细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期间所制作、编辑、上传、复制、传送、传播、发布的信息包含以下内容,该信息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可能随时被我们拒绝发布、或在发布后被我们驳回/屏蔽/删除,此并非我们未依约提供服务,您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重大违法违规

1.包含涉嫌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1.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1.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1.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1.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1.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1.8不当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形象的;

1.9宣扬战争、买卖军火、交易枪支,包括但不限于在职位发布、沟通聊天中提及上述敏感信息等;

1.10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11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2发布毒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违法违规信息;

1.13在招聘过程中有暴力、人身攻击、伤害、诈骗类、违反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类等违法违规行为;

1.14发布包含黑社会、非法组织类违法违规信息;

1.15传销或传销模式招聘单位招聘;

1.16个人信息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16.1高频异常索取或骗取简历、微信、手机号等联系方式,或通过其他非平台允许的方式获取个人信息,如采取变体联系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等;

1.16.2在沟通面试过程中引导求职者注册与理聘无关的任何APP,或使用其他方式诱导求职者提供个人信息;

1.16.3贩卖账号,账号交易,账号或个人信息买卖;

1.16.4招聘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1.17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类违法信息,或有其他涉嫌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2.包含涉嫌违反《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内容;

2.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内容;

2.3出现“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表述用语,例如:第一、最佳、顶级等;

2.4出现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

2.5出现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2.6出现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的内容;

2.7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如使用网络攻击性用语;

2.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2.9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2.10涉及宣传医疗、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疗效的内容,出现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或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或与其他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或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11教育、培训广告含有下列内容:

2.11.1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2.11.2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2.11.3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2.12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未能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含有下列内容:

2.12.1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2.12.2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2.13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例如:假借奥运、奥组委、亚运会、世博会、抗震救灾等字样进行宣传的虚假信息;

2.14含有以“驰名商标”进行各类宣传的内容;

2.1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内容;

3.包含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出现涉及性别、婚育状态、地域、民族、血型、宗教、年龄、户籍、学历、院校、外貌等内容的歧视性描述;

3.2出现招聘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内容;

3.3出现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的内容,例如:出现“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需提供XX省/市/县户口或户口担保”等;

3.4出现向求职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财物的内容,例如:套路贷、培训贷、培训收费、介绍费、体检费、保证金、押金等;

3.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例如:“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自理”、“转正后交社保”、“无薪试岗”、“无工资”等。

(二)风险职位

1.包含涉嫌高风险类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涉及电商平台刷单、微商代理、手机兼职、手工兼职、小红书代写、游戏代练等兼职类招聘信息;

1.2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招聘单位发布特定职位信息的,例如:娱乐主播、教育培训教师、网约货运司机、网约车司机、保安/安保业务、船员或送餐员/外卖骑手的招聘信息;

1.3涉及娱乐演艺类职位,如兼职模特、夜场等娱乐场所、跟剧组类招聘信息;

1.4涉及异地培训/实习的地铁/铁路/空港乘务员类招聘信息;

1.5涉及金融交易行业,如无经验交易员、分析师、荐股师类招聘信息;

1.6涉及招聘他人从事代考、代写的内容;

1.7涉及场外联系方式的,例如:出现微信、QQ、电话、邮箱、公众号、APP、小程序、二维码等第三方社交账号(或链接)内容,涉嫌引流、兼职推广或为其他平台拉用户等内容;

1.8涉及“刷单”、“刷信誉”、“挂靠”、“升资质”、“充场”等内容;

1.9其他存在高风险及不符理聘风控策略的内容,例如:发布的内容被多名用户举报、发布信息主体资质或经营信息异常的、未获得代理授权的情况下冒用他人名义招聘等;

1.10上传图片信息或招聘单位LOGO不符合上传要求的;

1.11包含各类无意义内容或出现异常信息、敏感字眼的,或者任何对平台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

1.12发布存在风险的招生培训类职位,包括但不限于:

1.12.1手艺培训类职位,如在家政、美容美业、店铺学徒中有培训收费或类似表述等;

1.12.2其他以招聘为名,实际借机开展招生培训业务的职位。

1.13发布存在风险且需前往异地工作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

1.13.1驻外类职位,如前往境外风险地区、从事境外博彩业务或平台暂无法核实招聘单位真实业务内容的情况等;

1.13.2出海类职位,如远洋捕捞、跟船出海等;

1.13.3其他具有高风险且需要前往异地工作的职位。

1.14发布业务不合规或存在高风险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

1.14.1博眼球、违反公序良俗的体验类职位;

1.14.2游戏陪玩类职位;

1.14.3中小学上门家教类职位;

1.14.4直销或直销模式类职位;

1.14.5其他因业务模式存在不合规或高风险而不支持发布的职位。

1.15禁止发布工作内容不合规或存在高风险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

1.15.1工作内容要求假扮异性、外国人,或其他以不正当的销售运营方式开展业务的职位;

1.15.2工作内容为从事医托、酒托、婚托,或其他以不正当方式诱导消费的职位;

1.15.3工作内容为医疗试验、器械试验的职位;

1.15.4其他因从事的工作内容不合规或高风险而不支持发布的职位。

(三)影响求职者体验

1.禁止在平台从事广告、引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1发布寻求合作类广告引流信息;

1.2发布营销类广告引流信息;

1.3发布网络兼职类广告引流信息;

1.4发布任何非招聘目的的广告引流信息。

2.任何形式的不文明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2.1口嗨,用戏谑、口无遮拦、不友好、调侃等方式发布信息或与求职者沟通;

2.2语言人身攻击,如辱骂等;

2.3语言骚扰,如反复与明确拒绝投递的求职者开聊、沟通与求职无关的内容等;

2.4拒绝回复求职者的合理问题,如询问面试进展等;

2.5贬低怠慢求职者;

2.6其他影响求职者体验的不文明行为。

3.发布不真实职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将已停招的职位继续在平台上展示;

3.2发布职位类型不准确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以获取更多曝光为目的或以正常招聘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恶意篡改工作类型、错选职位分类、在沟通面试环节才告知求职者真实在招职位等不诚信行为等;

3.3其他发布不真实职位的行为。

4.发布任何不真实招聘单位信息,如logo造假、业务造假、虚假宣传、招聘单位介绍不实等;

5.存在安全风险,已经被多次举报的招聘单位或招聘者招聘。

四、不符合职位发布准入要求的情形

基于求职安全的考虑,我们暂不为存在以下情况的主体提供职位发布服务。因此,若您存在以下情况,您可能无法发布相关的职位信息,或该信息在发布后被我们驳回/删除/屏蔽,包括但不限于:

1.招聘单位经营状态异常的招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1.1在国家招聘单位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登记状态为注销/吊销状态的招聘单位;

1.2在国家招聘单位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招聘单位;

1.3在国家招聘单位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到注册信息的招聘单位;

1.4已被法院判定为破产或正在进行破产申请流程的招聘单位;

1.5存在重大不良舆情的招聘单位。

2.身份异常的招聘者,包括但不限于:

2.1使用虚拟号、国外手机号注册的;

2.2身份异常的,如存在账号外借、非本人使用、同一账号在多个地区同时登录、虚假离职、账号异地跨城市扫码登录或其他招聘者身份虚假的情形等;

3.人企关系异常的招聘者,包括但不限于:

3.1提供虚假认证材料;

3.2冒充其他招聘单位员工进行招聘,如中介、猎头虚假认证至代招招聘单位名下开展招聘等;

3.3冒充个体户招聘;

3.4其他人企关系异常的;

4.设备异常的招聘者,包括但不限于:

4.1使用第三方插件的,如插件功能存在违规收集或存储求职者简历或个人信息等;

4.2使用的设备识别号被篡改或设备已经被列为黑名单的;

4.3存在同一时间异地登录、非常用设备登录导致异常的,或不合理异地异常设备登录的;

4.4其他设备异常的。

5.地址异常的招聘者,包括但不限于:

5.1填写虚假的职位地址、面试地址或存在隐瞒真实工作地址行为的;

5.2职位定位在风险地址的,如地址定位在境外高风险地区,或经查证属实或高度怀疑的色情窝点、诈骗窝点、传销窝点等。

6.代招关系异常的招聘者,包括但不限于:

6.1招聘单位之间除总招聘单位与分招聘单位关系之外的任何代招行为;

6.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无法提供与客户委托招聘授权情况下的任何代招行为。

7.资质异常的招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7.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实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招聘单位无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

7.2平台基于求职安全考虑对部分行业(如按摩/保险/网约车/货运服务/涉政府合作/其他因风险较高需要进行资质管控的)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合作证明,但用户无法有效提供的;

7.3虚假冒用他人品牌的。

8.已经被列入平台黑名单的招聘单位、招聘者,包括但不限于:

8.1身份信息已经被列入黑名单的;

8.2登录设备已经被列入黑名单的;

8.3招聘单位名称已被列入黑名单的;

8.4其他因此前严重违规行为已被列入黑名单不支持招聘的。

9.存在招聘未成年人,或向求职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财物、或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恶意拖欠工资等情形的招聘单位;

10.存在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或贷款情形的招聘单位;

11.未取得经营许可,招聘娱乐主播、教育培训教师、网约货运司机、网约车司机、保安/安保业务、船员或送餐员/外卖骑手等特定岗位的招聘单位;

12.存在招聘娱乐演艺类职位,如兼职模特、夜场等娱乐场所、跟剧组类岗位的招聘单位;

13.涉嫌从事传销或诱导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招聘单位;

14.存在招聘异地培训/实习的地铁/铁路/空港乘务员类岗位的招聘单位;

15.存在招聘无经验交易员、分析师、荐股师类岗位的招聘单位;

16.涉嫌从事刷单、刷信誉、挂靠等业务的招聘单位;

17.存在招聘他人从事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招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代考、代写等;

18.在媒体或网络等渠道中查询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违反平台规则等行为的招聘单位;

19.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而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招聘单位,或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但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理聘提供证明材料并通过理聘认证的招聘单位;

20.涉及多次有效投诉的招聘单位;

21.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平台规则等不当行为的招聘单位;

22.其他基于求职者安全及风险策略等因素考量无法提供服务的招聘单位。

五、违规处罚规则

1.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理聘有权对您发布的信息做出审查、指导,并有权要求您做出解释、更正或请您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对公账户信息、经办人员/被授权人员身份证信息、委托证明、招聘单位资质证明、授权书、承诺书、说明书等。

2.若您发布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内容,您的信息可能随时被拒绝发布或被驳回/屏蔽/删除。

3.若您或您的关联账号涉嫌违反本规则,或者有其他可能损害理聘利益或违法行为的,经理聘发现或用户投诉后核实的,理聘有权不提出警告而对您及您的关联账号进行如下限制措施:暂停使用、禁止登录、禁止重新注册、限制部分或全部功能的使用等。

4.如您的行为给理聘、理聘的经营者或关联方造成损失的,理聘有权要求您赔偿全部损失,包含理聘及理聘的经营者、关联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滞纳金、行政或刑事罚金、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及补偿费用、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公证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如涉嫌违法犯罪的,理聘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及司法部门举报、披露相关信息。

5.若您违反本规则的,理聘可以依据本规则直接采取相关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选择是否通知您。您已知悉,若理聘给您发送通知,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平台公告、发送站内信息、平台页面文字提示、给您预留的或工商登记的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给您预留的或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发送短信或致电、给您预留的或工商登记的地址邮寄书面函件等任一种或几种形式。

6.若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您可以通过产品的在线反馈功能或如下方式与我们联系,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400-668-1806(工作日9:00-18:30)

联系邮箱:support@lipind.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祥园路88号3幢606室